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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处作业安全-高处作业培训高处作业安全-高处作业培训 高处作业是指在据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 的高处进行作业。 1.高处作业事故的预测与分析 (1) 洞口坠落(预留口、通道口、楼梯口、电梯口、阳台口坠落等); (2) 脚手架上坠落; (3) 悬空高处作业坠落; (4) 石棉瓦等轻型屋面坠落; (5) 拆除工程中发生的坠落; (6) 登高过程中坠落; (7) 梯子上作业坠落; (8) 屋面作业坠落; (9) 其它高处作业坠落(铁塔上、电杆上、设备上、构架上、树上以及其它各种物体上坠落等)。 2.高处坠落事故的共性原因 (1)基本原因:人不符合高处作业的安全要求,物未达到使用安全标准。 (2)根本原因:安全规章制度不健全、有章不循,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3)间接原因:安全管理不严,没有行之有效的安全制约手段。 (4)直接原因: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失去了控制,经过量变导致事故的发生。 3.高处坠落事故的个性原因 (1)洞口坠落事故。原因主要有: 1、洞口作业不慎,身体失去平衡; 2、行走时误落入洞口; 3、坐躺在洞口边缘休息; 4、洞口没有安全防护; 5、安全防护设施不牢靠、损坏,未及时处理; 6、没有醒目的警示标示等。 (2)脚手架上坠落事故。原因主要有: 1.脚踩探头板; 2.走动时踩空、绊、滑、跌; 3.操作时弯腰、转身不慎碰撞杆件等身体失去平衡; 4.坐在栏杆或脚手架上休息、打闹;站在栏杆上操作; 5.脚手板没铺满或铺设不平稳; 6.没有绑扎防护栏杆或损坏; 7.操作层下没有铺设安全网; 8.脚手架超载断裂等。 (3)悬空作业坠落事故。原因主要有: 1、立足面狭小,作业用力过猛,身体失控,重心超出立足面; 2、脚底打滑或不慎踩空; 3.随着重物坠落; 4.身体不舒服,行动失控; 5.没有系安全带或者没有正确使用,或在走动时取下; 6.安全带挂钩不牢固或没有牢固的挂钩地方等。 四、高处作业常见错误表现 (1)个人防护用品缺乏或有缺陷 (2)不佩戴安全护具,不戴安全帽、不按规定戴安全帽,不系安全带; (3)违反操作规程,使用安全带不遵循守高挂低用原则,或随意将绳打结,不将挂钩直接挂于安全绳上; (4)违反劳动纪律,如在高空作业时嬉戏打闹; (5)劳动组织不合理,禁忌人员进行高处作业; (6)现场缺乏检查工或指导有错误; (7)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 (8)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如再施工过程中洞口、临边无防护或防护不到位; (9)光线不足或工作地点及通道情况不良; (10)大风或恶劣天气下冒险作业; (11)乱丢余料、失手坠落、活动脚架没有清除; (12)冒险进入危险场所。 三、悬空高处作业坠落事故的预防、控制要点: 1.加强施工计划和各施工单位、各种配合,尽量利用脚手架等安全设施,避免或减少悬空高处作业; 2.操作人员要加倍小心避免用力过猛,身体失稳; 3.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穿软底防滑鞋,同时要正确使用安全带; 4.身体有病或疲劳过度、精神不振等不宜从事悬空高处作业。 综合预防、控制措施 1. 安全教育培训。对从事高处作业人员要坚持开展经常性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使其认识掌握高处坠落事故规律和事故危害,牢固树立安全思想和具有预防、控制事故能力,并要做到严格执行安全法规。 2. 高处作业人员的身体条件要符合安全要求。如:不准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癫痫病等不适合高处作业的人员,从事高处作业;对疲劳过度、精神不振和思想情绪低落人员要停止高处作业;严禁酒后从事高处作业。 3. 高处作业人员的个人着装要符合安全要求。如,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安全帽、安全带和有关劳动保护用品;不准穿高跟鞋、拖鞋或赤脚作业;如果是悬空高处作业要穿软底防滑鞋。 4. 使用高凳和梯子时,单梯只许上1人操作,支设角度以60度~70度为宜,梯子下脚要采取防滑措施,支设人字梯时,两梯夹角应保持40度,同事两梯要牢固,移动梯子时梯子上不准站人,使用高凳时,单凳只准站1人,双凳支开后,两凳间距不得超过3M. 5. 在没有可靠的防护设施时,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否则不准再高处作业。同时安全带的质量必须达到使用安全要求,并要做到高挂低用。 6. 登高作业前,必须检查脚踏物是否安全可靠,如脚踏物是否有承重能力; 7. 不准再六级强风或者大雨、雪、雾天气从事露天高处作业。另外,还必须做好高处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检查,如发现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要及时加以排除,使之达到安全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