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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光车的基本要求-观光车培训 基本要求 观光车设施设备应符合安全、舒适、环保、人性化、节约能源的要求。 观光车设施设备应满足旅游者在旅行过程中各种合理、可能的需要。 观光车设施设备应成为方便服务人员为游客提供各种服务的载体。 技术要求 观光车应经过当地车辆管理部门检验合格。 车辆各总成和零部件安装正确、齐全、完好,作用有效,符合GB/T 3798.1的规定。 应保持运营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车辆的维护和检测应符合GB 18344的规定。 车内设施 导游设施 车身总长大于6米以上的观光车车厢前部应有专门的导游人员座椅和导游人员站立靠背垫和扶手等相应的防摔滑安全设施。 有导游人员工作台或区域,有专设空间摆放导游人员工作物品。 有便于导游人员使用的有线或无线音频系统,车厢前后音调均衡。 宜配备视频系统,音视频设备使用灵敏有效,无噪音和杂音。 宜配备旅游目的地多媒体宣传资料供播放使用。 行车设施 宜有卫星导航设备和行车记录仪。 宜有车载通讯调度设备。 服务设施 座椅牢固舒适,座椅靠背倾斜度和间距可调,符合QC/T 633的要求。 在车内明显位置固定驾驶员服务监督卡,监督卡标注驾驶员姓名、工号和投诉电话等。 应设有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座位,设有专门的把手;有存放轮椅的区域和牢固设施;车门有可供残疾人、残疾车上下车的辅助设施。 车内设呕吐袋和常用急救物品。 应备有废弃物处理箱,宜固定密封。 安全设施 设安全门或紧急出口,且有明显标志。 密闭式车窗有逃生装置和措施。 前排座椅应配备安全带,其它座椅宜配备安全带。 游客门有防夹伤措施;自动开启的车窗应有防夹伤功能;自动开启的车门能在自动措施失效时通过另外的装置或措施开启车门。 车上应备有必要的对人、对车的紧急救援设备、警示牌和工具等。 应配备适用的消防器材,并确保有效。 宜安装防劫防盗装置。 宜安装车辆超时驾驶自动提醒或停止装置。 车容车貌 车辆运营标志及有关证件齐全,摆贴位置正确。 车身整洁、完好且无明显撞击或擦痕;车窗玻璃齐全无破损;漆皮、镀件光亮无损;轮胎无油污、泥土。 不放置杂物和易燃易爆危险品。备件箱工具、备胎、备件齐全,摆放整洁有序。 发动机无油垢;发动机内线路清洁,无损坏现象;水箱、电瓶等无尘土和积液。 车厢内整洁卫生,无浮土、无杂物、无异味。 车内照明、窗体遮光等设施配备齐全,整洁美观。 脚垫、窗帘、头垫、靠垫、座套平整清洁,更换及时。 门窗启动轻便,关闭严密,锁止可靠,没有异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