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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监护制度-厦门高压电工培训 完成工作许可手续后,工作负责人应向工作班人员交代现场安全措施、带电部位和其他注意事项,工作负责人必须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班人员的安全认真监护,及时纠正违法安全规程的操作。 全部停电时,工作负责人可以参加工作班工作,部分停电时,只有在安全措施可靠,人员集中在一个工作地点,不致误碰带电部分的情况下,方能参加工作。工作期间工作负责人若因故必须离开工作地点,应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离开前应将工作现场交代清楚,并告知工作班人员,原工作负责人返回工作地点时,也应履行同样的交接手续,若工作负责人需要长时间离开现场,应由原工作票签发人变更新工作负责人,两工作负责人应做好必要的交接。 值班员发现工作人员违法安全规程或任何危及工作人员安全情况,应向工作负责人提出整改意见,必要时可暂时停止工作,并立即报告上级。 |